包含項目: |
交通: |
廣州至南昌往返高鐵二等票,旅行團隊均為團隊用票,一經確認出票,不得退票或改簽;當地空調旅游車(保證每人一正座)。江門至廣州高鐵站接送車,恩平臺山地區+100元/人。 |
住宿: |
住宿雙人標準間(按4星標準建造),團費含成人每天每天一床位費,若出現單男、單女,且團中無同性團友時,團友有義務聽從導游安排或與其他團隊游客同住或入住三人標準間或在當地自補房差:300元 /人。退房差含早餐240元/人。 |
用餐: |
當地用餐 3正 2早,正餐餐標25元/人,八菜一湯。如因個人原因沒有用餐的,作自動放棄,餐費不退回;當地飲食恐怕未必適合廣東人口味,對此敬請原諒。 |
景點: |
包含行程中景點第一道大門票(注明費用自理的除外,不含纜車、不含景區交通) |
導服: |
含當地優秀導游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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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項目: |
1、行程表以外的活動項目。
2、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變更行程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3、超重(件)行李托運費。
4、酒店內的通訊、酒水、洗衣等費用。
5、旅途中火車或輪船上的餐費(另有約定的除外)。
6、景區內的纜車費、觀光電瓶車費。
7、交通保險20元/人、個人旅游意外保險10元/人(國家旅游局建議游客在團隊出發前購買旅游意外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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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安排: |
純玩團 |
自費項目: |
合同附件2
確 認 書
客人:
旅行社:江門市國旅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客人與旅行社已簽定編號為: 的旅游合同,雙方于出團前經過一致協商,簽署此確認書作為旅游合同的一部分,雙方承諾不能單方面違約。確認內容如下:
一、為豐富旅游者的娛樂活動,旅行社提供如下項目供旅游者自行選擇。在旅游行程中安排的“自由活動時間”,客人同意選擇參加以下自費旅游項目:
自費項目 價格 費用包含 游覽時間(不少于)
石鐘山 190元/人 門票+車費+司導服務費+魚宴 2小時
大口瀑布 76元/人 門票+車費+司導服務費 1小時
二、自費旅游項目行程變更或取消處理辦法按雙方簽定的旅游合同的相關條款執行。
三、若選擇的自費旅游項目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例如受天氣影響或該項目臨時關閉),旅行社不予組織安排,并僅作退回全額自費旅游項目費用。雙方互免責任。
四、本確認書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客人聲明:本人及本人代表以上所列參團的全體同行人,對以上條款內容已完成了解和認同,現予以簽字確認。
游客簽名: 聯系電話:
組團社代表簽名: 聯系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二0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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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購物】不走購物點。
【自費項目】如簽協議則執行協議(附表2)
【旅游贈品】旅游帽、旅行袋每人一份。
【安全須知】請認真閱讀合同《旅游安全須知》(附件3)并遵守相關條款。
【行程線路有效期】即日起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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